近日,省水利厅、省天然资源厅结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治理领域管控工作的通知》,推动河湖治理领域划定成就纳入河山空间规划“一张图”。
《通知》提出聚焦三大工作,全面加强河湖治理领域管控。
一是明确河湖划界数据尺度。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凭据《福建省河路;ぶ卫硖趵贰陡=ㄊ『勇分卫砹煊蚝退こ讨卫碛氡;ち煊蚧际趸ǎㄊ孕校,会同同级天然资源蹬仔关部门推动河湖划界工作。
二是实时汇交河湖治理领域矢量数据。各地要以市(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提交河湖治理领域划定成就,矢量数据汇交至省水利厅后,依照有关流程转交省天然资源厅,纳入省河山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治理。各地应依法依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路治理领域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或出具规划前提时,应提醒建设单元“该项目涉及河湖治理领域,应依照河湖治理有关要求向水利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涉河有关审批手续”;位于城镇开发天堑内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水利主管部门纳入设计规划结合审查单元,加强领导服务。
《通知》明确了河湖治理领域矢量数据汇交的具体内容。
据此要求,省水利厅已先行将部门河路治理领域划定成就汇交至省天然资源厅。目前,划定成就已纳入河山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叠加到河山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切实加强河路严格;ず秃侠砝。据统计,全省已汇交入库河路治理领域的河道有23条,总面积820.40平方公里。【厅规划处 海峡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