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天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天然资源厅分类行政查抄事项目录》《四川省天然资源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清单(地皮类)》《四川省天然资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地皮类)》《四川省天然资源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地皮类)》自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2025年 第10号
川府函〔2025〕41号
天然资规〔2025〕2号